IPO撤單并非上市節奏放緩
李華林
上市公司質量是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對于“帶病”IPO,監管部門強調要杜絕“一督即撤”。同時,“看門人”應不斷提升履職質量和水平,嚴把項目“遴選關”。發行主體也要嚴把企業“質量關”,只有真正強身健體、練好本領,才能經得起資本市場的大浪淘沙。
近期,IPO撤回申請“升溫”引起市場關注。進入2022年以來,已有10余家擬上市公司終止IPO項目。有投資者對此提出疑慮:企業上市節奏要放緩了嗎?
筆者認為,不必急著下結論。上述IPO撤單均為企業主動撤回申請,主要出于兩類情況:一類是有些公司因經營方向調整、業績出現大幅波動或準備不足而放棄IPO;另一類是部分公司因為“帶病闖關”,在遇到現場檢查時主動撤回。這不僅談不上IPO節奏放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監管部門把好“入口關”的效果,體現了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監管導向。
近年來,注冊制改革不斷推進,更多企業看到了上市希望,奔赴A股市場的熱情高漲。但由于部分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對注冊制的內涵理解不全面,對注冊制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關系把握不到位,導致注冊制大門“敞開”后,出現盲目追求上市速度而輕視上市規范、看重保薦數量而忽視質量的情況,企業“帶病闖關”現象頻出。
對于“帶病”IPO,監管部門一直密切關注,多次強調杜絕“一督即撤”。2021年7月,證監會發布《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明確進一步擴大現場檢查和督導面,堅持“申報即擔責”的原則,對收到現場檢查或督導通知后撤回的項目,證監會及交易所將依法組織核查。近期,證監會一次性披露了12張投行業務違規罰單,其中多個涉及首發保薦項目違規。
上市公司質量是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嚴防“帶病闖關”,還需提高監管信息的公開透明度,避免企業“一撤了之”。監管部門可對企業在檢查中撤回IPO的真實原因及時公開,保障市場知情權,既讓公眾了解到執法尺度力度,也對其他企業、中介機構產生有效的警示作用,讓市場主體明白上市非兒戲、行動要守規范。
外部硬約束加強,內部歸位盡責意識更需提升。注冊制把篩選、推薦上市企業的大部分權力交給了中介機構,這也意味著對中介機構的履職盡責提出更高要求?!翱撮T人”要盡快適應注冊制下的新形勢,不斷提升履職質量和水平,嚴把項目“遴選關”,及時檢測、勸退瑕疵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更有價值的投資標的,切實守好資本市場的“大門”。
發行主體也要嚴把企業“質量關”。雖然企業主動撤回IPO一般不會受到監管的懲罰,但如果多次“上市未遂”,難免也會對企業信用和聲譽產生一定影響。發行人需提高認識,注冊制并不是對企業上市標準的降低,在條件還不成熟的情況下草草上市甚至明知自身“帶病”還偏要一試,結果往往只能是空手而歸,只有真正強身健體、練好本領,才能經得起資本市場的大浪淘沙。
可以預見,未來隨著監管日益完善,以及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不斷壓實,IPO撤單將呈現常態化,而企業IPO節奏也不會因此而放緩。在注冊制改革向全市場推進的過程中,新股上市仍將保持較快速度和較高水平,更多企業將借助A股市場跑出發展“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