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對招商、華潤、中糧集團聯手打造的“雍祥府”發出警示,要求“雍祥府”主動積極解決存在的質量問題,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天津市消協表示,漠視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店大欺客”行為,終將被消費者所蔑視。
前不久,消費者張女士向天津市消協投訴稱,她于2019年5月在招商、華潤、中糧集團聯手打造的“雍祥府”購買房屋一套。2021年8月收房時發現,交付的房型與宣傳冊和樣板間的戶型不一致,廚房和衛生間面積變大,客廳和臥室面積變小。詢問開發商后得知自己購買的房屋為“無障礙戶型”,但這一點在購房合同及前期宣傳冊中并未體現。此后裝修時發現衛生間墻體有較大縫隙,裝修工程被迫停工,多次聯系開發商均拖延不予解決。
天津市消協受理投訴后,向“雍祥府”開發商天津市中辰朝華置業有限公司發函調查,了解購買戶型與交房戶型不一致、衛生間墻體較大縫隙原因及投訴解決方案,但是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答復函件。天津市消協隨后發出“投訴調查催辦函”,“雍祥府”開發商書面答復:“一條約3厘米的水平縫隙”為“結構梁底與蒸壓加氣混凝土條板之間預留填塞縫隙未填塞密實造成”“房屋質量的問題,已多次溝通,施工單位已出具專業性的維修方案,業主對維修方案表示不認可”“業主已在2021年10月3日簽訂針對無障礙戶型的客戶承諾書,由本人(消費者)自行對不一致墻體進行拆改,拆改后此墻體的一切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除此之外,“雍祥府”開發商未回復天津消協關于張女士購買戶型與交付戶型是否一致等問題。
天津市消協對張女士房屋進行現場查勘,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清晰明確。其后,部分媒體進行了報道,但“雍祥府”開發商始終未及時主動聯系消費者處理投訴問題。
張女士反饋稱,2021年10月30日向“雍祥府”開發商提出墻體存在較大縫隙問題后,多次主動聯系無果,天津市消協發函調查后,11月27日才收到“雍祥府”開發商提出的維修方案,但對裝修施工及后期入住造成的實際影響對方避而不談。雖然與“雍祥府”開發商簽定了一份承諾書,但并未拿到原件。2022年1月初,她主動聯系“雍祥府”開發商,協商維修、賠償事項,但一直無果。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天津市消協認為:消費者所購商品房出現質量問題,“雍祥府”開發商應積極主動履行保修義務外還應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渡唐贩夸N售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與樣板房是否一致,否則,實際交付的商品房就應當與樣板房一致?!薄坝合楦遍_發商單方面更改消費者所購房型為“無障礙戶型”,屬違規違約行為。
關鍵詞: 無障礙戶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