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家大米商家一審被判商標侵權,已提起上訴
“松花江”是否可以被注冊為商標?
長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商標注冊部門的工作人員:根據《商標法》規定,除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不得作為商標外,“自然地理是可以的?!币驗榉蓪ι虡俗灾挥邢拗菩砸幎?,沒有允許性規定,“法無禁止即可為,沒有規定不能注冊的,就都可以注冊?!?/p>
“松花江大米”是否系通用名稱?
法院認為,松花江僅系河流名稱,并非特定地名,且興糧泉公司也未舉證證明“松花江”已作為全國范圍內指代大米來源約定的通用名稱,因此“松花江”并未與“大米”產生直接的對應關系。
“松花江大米不打‘松花江’打什么?難道我打黃河大米嗎?”近日,因產自松花江的大米包裝上印有“松花江”字樣,成都一市場內數十家大米公司、經營部被長春一家公司起訴,稱其使用“松花江”商標侵權。法院一審判該公司勝訴,要求商家賠償損失。
此事一出,眾人嘩然。被起訴的商家認為這是“青花椒”案的再現,“公司以維權之名,行‘碰瓷’之實,屬于惡意訴訟?!蹦壳?,部分商家不服判決,已上訴。
那么,松花江產的大米,標明“松花江”字樣是否侵權呢?
訴訟
包裝袋上印“松花江” 眾多商家被訴商標侵權
“珍珠米就產自松花江,松花江大米不寫松花江寫啥?”說起自己被起訴一事,成都郫都區海霸王市場糧油區的興糧泉經營部老板李慶忠很氣憤。他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自己來成都做東北大米批發生意已有十多年。去年8月20日,他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說我侵權了?!崩顟c忠說,這起官司讓他覺得莫名其妙。后來他才知道,原來是大米包裝上印的“松花江”出了問題。
據他介紹,市場內被這家“正大桑田(長春)農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大桑田公司)起訴的不止他一人,“據我了解,有近50家?!逼鹪V的理由都一樣,認為他們售賣的大米包裝上印的“松花江”侵害了其商標專用權,要求賠償損失。
李慶忠表示,包裝袋上印“松花江”是因為售賣的大米產自松花江,當初并沒有侵權的想法?!八苫ń竺撞淮颉苫ń蚴裁?,難道打黃河大米嗎?”
原告
“松花江”顯著使用
已侵害其注冊商標專用權
記者從判決書中看到,庭審中,正大桑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3枚“松花江”字樣的商標,商標核定使用類別均為大米。經核實,除一枚商標被宣告撤銷外,另兩枚仍在有效期。
正大桑田公司認為,他們對“松花江”商標投入大量廣告宣傳,在糧油市場享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商家在包裝袋上顯著使用“松花江”字樣,侵害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因此請求法院判決興糧泉公司(大米生產商)、興糧泉經營部賠償經濟損失、合理開支14萬元。
對此,興糧泉公司表示,大米商標中的“松花江”是專有地名,根據法律規定,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松花江大米是通用名稱,公司生產及銷售的大米均產自該地區,標注“松花江”是合理突出產品產地,主觀上不存在攀附案涉商標的故意。而且,他們生產的商品有名稱、有廠家,與正大桑田公司持有的商標有明顯區別,“字體、排列、展示方式等完全不同?!彼麄兊拇竺淄獍b還在2016年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因此并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
法院
“突出使用”足以使公眾混淆
判賠償損失4.7萬元
郫都區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正大桑田公司在取得案涉商標后,通過線上、線下售賣商品,其知名度與顯著性不斷提升。而興糧泉公司在包裝袋正面突出使用“松花江”3字,區別僅在于沒有使用拼音,這足以使公眾混淆。且包裝上“興糧泉”3字小于“松花江”3字,客觀上無法準確直接起到區分的作用。
興糧泉公司主張“松花江大米”系通用名稱。法院認為,松花江僅系河流名稱,并非特定地名,且該公司也未舉證證明“松花江”已作為全國范圍內指代大米來源約定的通用名稱,因此“松花江”并未與“大米”產生直接的對應關系。
鑒于正大桑田公司首個“松花江”商標于1998年就已核準注冊,“具有一定市場知名度”,興糧泉公司在商業活動中,應當主動避讓該商標。即使需要用“松花江”標明產地,也應有意識地調整語言組織、字體、字號、用色、位置布局等。
法院認為,本案中,興糧泉公司以較為突出、比自身商標更具識別性的方式,在商品包裝正面顯著位置印制“松花江”,因此判決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責任,支付正大桑田公司經濟損失4.7萬元。
一審判決后,李慶忠表示,現在大家賣米心都是虛的,“有人來買米我們都害怕,怕是不是哪個字又被注冊了,心里發顫?!钡麄內詧猿终J為:“珍珠米就是產自松花江,我們打‘松花江’沒問題?!?/p>
他們認為,正大桑田公司就是“青花椒”案的翻版,以維權之名,行“碰瓷”之實,屬于惡意訴訟,“就為了吃我們這個錢?!蹦壳?,他們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
調查
原告兩年多起訴40余起
部分被告賠償后原告撤訴和解
記者從天眼查查詢了解到,正大桑田(長春)農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經營范圍包括蔬菜、水果、水產品、糧食、土特產品等農產品銷售。2020年至2022年間,該公司曾以“侵害商標權”為案由,提起了訴訟40余起。
在記者獲悉的多份判決書中,正大桑田公司要求賠償的金額都在10萬元以上。
3月2日,記者與正大桑田公司負責人張先生取得聯系。談及與李慶忠的商標侵權糾紛,張先生表示,如今一審判決已出,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他告訴記者,正大桑田于2016年從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受讓了涉案注冊商標。公司售賣的大米皆產自吉林、黑龍江,即松花江一帶?!拔覀儺敃r注冊了,就代表商標局已經承認。如果無效的話,商標局會直接取消?!彼J為,李慶忠的辯護理由不成立。
他告訴記者,目前正大桑田公司的“松花江”品牌大米,主要通過集團內部渠道銷售至超市、便利店等,也有電商平臺。該品牌只用于大米,不用于其他農產品的銷售。
他也承認,此前正大桑田公司曾起訴多個使用“松花江”作為大米產品名稱的公司,其中一些公司給予賠償后,正大桑田公司撤訴和解。提及賠償金額,張先生表示,每個公司的賠償金額不等,“我也沒要多,就幾萬塊錢吧,只是想維護一下品牌,讓他們下架侵權產品?!辈⒎Q對于商標侵權糾紛,公司有專門的律師負責處理。
說法
最高法:地名注冊商標維權邊界在哪里?
地名到底能不能在商標信息中使用?我們應當如何規范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員這樣說。
商標中的地名,他人還能不能使用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審判員、綜合辦主任毛立華:“有些商標是包含有地名,這些地名往往都是具有一些商業價值的。按照我們商標法的規定,即便商標權利人獲得了注冊商標專用權,他也不能禁止他人正當地使用注冊商標中的地名。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中包含的地名,權利人到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p>
商標權利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地名信息
以“潼關肉夾饃”為例,協會雖然取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但不意味著協會能夠禁止所有小商戶在招牌中正當使用“潼關”的地名信息。
那么,對于類似潼關肉夾饃這樣的集體商標,注冊人能否任意禁止或許可他人使用商標呢?
毛立華:在地理標志標示的地區范圍,并且符合地理標志使用條件的,他即便不提出申請加入集體、協會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正當地使用該地理標志。如果不具備地理標志的使用條件,或者超越了地理標志的地區范圍,那么權利人也不能通過許可、加盟或者入會等方式獲得這個地理標志(商標)的使用資格。目前相關地理標志的商標注冊人,通過入會的方式收取“會員費”或者類似的這種費用,包括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律師:“松花江”商標保護范圍不宜過寬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陳逢逢律師表示,從一般地理常識可以知曉,松花江地區原屬介于省級和縣級之間的行政區劃,1996年3月松花江地區并入哈爾濱市,松花江地區撤銷,另外松花江是我國七大河之一,因此“松花江”是否可以被注冊為商標相對來說存在一定的爭議。
陳逢逢表示,即使“松花江”已被注冊為商標,由于松花江原屬地區類行政區劃且是我國七大河之一,流域內盛產大米等,產自松花江流域的大米與松花江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地理聯系與地理特性,使得“松花江”商標標識和來自松花江流域的大米在通用名稱、其他特點即地理特性的辨識度上容易相互混同,該注冊商標的顯著性要明顯低于一般商標,其注冊人在注冊“松花江”商標時應該完全知曉,因此該商標決定了其保護范圍不宜過寬,否則會妨礙其他市場主體的正當使用,影響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太琨律創始合伙人、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特邀研究員朱界平律師表示,按照《商標法》規定,正大桑田公司作為商標權人,提起訴訟的行為是正當的。但本案的特殊之處在于“松花江”作為地理名稱注冊成商標,由于其天然具有地理描述性,而對于含有地名標志的審查判斷,通常還會涉及商標法中的地理標志條款、顯著性條款、欺騙性條款甚或不良影響條款等,無形中增加了“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判定難度。
朱界平表示,“地名指代特定地理區域,若為個人獨占,勢必影響公眾使用地名的表達自由。同時,如果以地名作為商標,顯然不能發揮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作用,除非符合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否則不應作為商標核準注冊?!?/p>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實習記者 王語琤 實習生 金若珍 攝影 王歡 綜合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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