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細則》要求培訓材料內容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
《細則》所稱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下稱培訓材料),是指經審批登記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下稱機構)自主編寫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習材料及選用的正式出版物,包括用于線上、線下的培訓材料。
據《細則》,培訓材料內容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符合學生成長規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于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
此外,培訓材料應按照規定進行審核。審核人員除應符合編寫研發人員要求外,還須具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實行培訓材料編審分離制度,遵循回避原則,培訓材料編寫人員、利害關系人不得參與培訓材料審核。
《細則》要求,培訓材料采取機構內部審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審核,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 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清單和內容簡介應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網站面向社會公示5天以上,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的培訓材料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對以資料庫、視頻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進行抽查審核,抽查應覆蓋培訓材料內容所有一級分類,總體抽查率應達到30%以上;鼓勵各區探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審核把關,探索建立培訓材料審核信息管理平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