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電動車集中充電、密室逃脫等新產業、新業態,北京市擬要求配備應急廣播、應急照明設施、消防器材,安裝必要、安全、有效的監控系統,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等。
30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
密室逃脫應配備安全監控系統
修訂草案二審稿要求,歌舞廳、影劇院、體育場(館)、賓館、飯店、商(市)場、旅游區(點)、網吧、交通場站等公眾聚集場所,以及電動車集中充電、密室逃脫等新產業、新業態的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改變經營場所建筑的主體和承重結構;在經營場所設置標志明顯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確保暢通;按照有關規定在經營場所配備應急廣播、應急照明設施、消防器材,安裝必要的安全監控系統,并確保完好、有效。
此外,還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有關負責人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經營場所實際容納的人員不超過規定的容納人數。
物業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物業服務人的責任,對為各種商務活動提供辦公空間的商務樓宇和集購物、住宿、餐飲、文娛等功能于一體的商業綜合體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協調、配合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排除安全風險隱患,勸阻、制止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作出規定。
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應對消防設施、充電樁、電梯等易于發生安全風險的共用設施設備和部位開展日常巡查,發現有安全風險隱患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采取必要措施排除隱患或者向有關單位報告。
可打12345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修訂草案二審稿要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以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或者直接向北京市應急管理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
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北京市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并向社會公開。
2021年11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