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寧夏市場監管廳獲悉,該部門近日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用修復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明確市場主體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提前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前停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等多項信用修復措施,將促進形成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格局,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規程》中明確,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相應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屆滿以外,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滿1年,且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未再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較重行政處罰的企業,可以申請提前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解除信用約束措施。
考慮到市場主體的實際需求,《規程》合理縮短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對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3個月即不再公示;對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6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1年)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提前停止公示。
此外,《規程》中還增加了線上修復途徑,違法失信當事人可以足不出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信用修復,更加方便高效。
數據顯示,2022年以來,寧夏市場監管廳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1316戶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69戶企業、20戶被行政處罰的市場主體開展了信用修復,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重塑信用,有效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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