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發改委8日發出《關于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自5月10日起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虛擬貨幣即加密數字貨幣,它們由一連串的密碼組成?!巴诘V”就是解密。因為其工作原理與開采礦物很相似,因而得名“挖礦”,勘探者也被稱為礦工。礦工們利用計算機執行這些運算,然后獲得虛擬貨幣獎勵。
“挖礦”需要一個龐大的計算系統,這需要大量的電力來維護、冷卻和運行機器。相關數據顯示,一些“礦場”一天就耗電上百萬度。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等多部門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但“挖礦”、交易行為依然存在。
此番,山西省發改委決定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每千瓦時加價1元(含稅),并根據整治情況予以動態調整。
其后,山西省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并及時提供虛擬貨幣“挖礦”名單相關信息。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將根據名單,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
針對用戶停止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相關市發改委應將相關信息(電力戶號、用電地址、停止“挖礦”時間)及時報告山西省發改委。山西省發改委通知電網企業停止執行差別電價。
山西省發改委表示,電網企業要按規定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對同一電力用戶,若存在虛擬貨幣“挖礦”用電與其他用電混用的,按其全部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對政策執行時間不足一個抄表周期的,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天數確定加價電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