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9日訊 中國證監會網站近日公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祝瑞敏采取出具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2022〕77號)。
北京證監局表示,經查,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公司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約束制衡機制,ABS業務開展環節違規,風險管理缺位,部分ABS項目存續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業務合規人員配備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對同類業務未執行統一標準,合規檢查和利益沖突審查不規范。
經中國經濟網查詢,ABS(英文“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縮寫)融資模式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即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北京證監局表示,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條、《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以及《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祝瑞敏作為時任直接分管投行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
根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祝瑞敏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查詢,祝瑞敏自2005年7月11日取得一般證券業務執業資格,曾就職于巨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登記狀態均為離職注銷。祝瑞敏現執業機構為信達證券,執業崗位為一般證券業務,登記日期為2019年7月24日。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祝瑞敏采取出具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
〔2022〕77號
祝瑞敏:
經查,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公司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約束制衡機制,ABS業務開展環節違規,風險管理缺位,部分ABS項目存續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業務合規人員配備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對同類業務未執行統一標準,合規檢查和利益沖突審查不規范。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條、《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以及《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你作為時任直接分管投行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
根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請于2022年4月28日10時30分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我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6號金陽大廈6層)接受監管談話。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2022年4月27日
關鍵詞: 證券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