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14日消息,由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研究起草的《北京市商業辦公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于6月14日正式發布。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此次《北京市商辦用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精準適用于商業和辦公用途的房屋租賃,針對性、適用性更強。
示范文本在一般租賃關系的基礎上,增加了四項主要內容:
一、租金和免租期??紤]商辦用房租金計價方式較多,示范文本囊括了按日、按月、按年等計價方式,便于租賃雙方核算數額;此外,免租期是商辦用房租賃中常見的約定,示范文本也將其納入條款。
二、約定使用費用。示范文本將電費、水費、停車費、物業費等常見的使用期間發生費用的收費標準納入條款,既體現了事前告知,也具有合同約束力,避免亂收費亂調價。同時增加了遇國家或本市出臺租金減免政策的雙方約定情形,降低雙方的協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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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市場主體登記。示范文本提示租賃雙方約定租賃房屋能否作為注冊登記企業法人等市場主體或非法人組織的住所。如承租人有住所/地址登記需求的,出租人應在按約定配合提供登記所需的,且應由出租人出具的材料。
四、配套交接驗收手續。示范文本約定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付時核對房屋、物品和各項費用繳納情況,在《房屋交接驗收確認單》上簽字或蓋章,避免后續糾紛。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北京市商辦用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自發布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同時,為了區分商辦與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進一步明確了住房租賃、房屋經紀使用2019年《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BF-2019-0603)、《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BF-2019-1207)、《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BF-2019-1206)版本。原2001年、2008年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不再推行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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