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如何建立統一的標準體系?
中新財經記者 夏賓
發展綠色金融已是大勢所趨,但仍處在探索階段,如何找到一套成熟且各方普遍認可的話語體系和標準至關重要。近日,國際金融論壇(IFF)第23期學術會議在京舉行。此次會議作為“IFF全球綠色金融報告會”的第1期,重點探討了“完善全球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的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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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論壇(IFF)執行委員會委員遲計表示,近年來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已逐漸成為全球關注的重要政策議題。作為支持全球環境治理的重要工具,綠色金融的實踐與創新已成為世界各國著力推進新發展理念的重要抓手和支撐力量,并在政策、制度、產業、人才建設等方面開展了諸多開創性的實踐。
但遲計也說,由于各國經濟基礎和綠色金融發展階段參差不齊,對綠色金融的理解和定義也并不完全統一。為此,中國亟需完善符合中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特征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以便金融機構可以更為精準地服務于綠色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國際部副主任任晴指出,在跨境投融資日益活躍的背景下,可持續金融標準實現跨境互認和統一不僅是重要的理論問題,更是緊迫的現實問題。然而要解決面臨的現實困難并非朝夕之功,可以從三個方面著手解決。
具體來看,首先,繼續推動可持續金融創新、繼續擴大金融開放,在引入更多國際機構參與中國金融市場的可持續投融資實踐中,推動可持續金融標準的跨境互認。第二,用不斷發展完善的監管和行業標準來有效防止道德風險。第三,在推進標準統一的工作中,要充分反映投資機構的訴求。
中國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副總經理羅穎從銀行業的角度,對綠色金融相關標準進行了梳理。她指出,首先,一般來說從銀行的視角主要看信貸投向,以及投資的資產所涉及的行業和項目是否屬于綠色,在中國大陸境內一般是對標發改委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
第二類是具體金融產品的標準以及相應的統計制度。在貸款方面,境內主要是依照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除了對公的信貸也包括對私的信貸,比如,為購置新能源車所提供的個人貸款。在中國大陸境外市場,我們目前主要參考的是貸款市場協會的綠色貸款原則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
第三類是目前對于銀行業有較強約束力的披露標準。包括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銀保監會的銀行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香港聯交所ESG報告指引、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G20金融穩定委員會的TCFD披露框架,以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負責任銀行原則的框架。
第四類是外部評價類的標準,目前指導性比較強的有監管和主流評級機構的評價,比如財政部的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人民銀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銀保監會對綠色信貸實施情況自評價的要求,以及MSCI明晟的ESG評價標準等。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劉凡表示,當前國內對于債券環境效益信息披露沒有統一規則,即便是國際上也尚無可借鑒的標準。行業標準的缺失,會導致信息披露內容和質量參差不齊,缺乏可比性。中央結算公司正積極推進綠色債券環境效益信息披露的標準化和數字化,探索中債綠色指標體系拓展應用范圍,推動升級為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及國際標準。
普華永道中國ESG可持續發展市場主管合伙人倪清在發言中表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加速低碳轉型,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共識和趨勢,其緊迫性日益突出。目前,很多綠色金融項目并未包括轉型發展的相關領域,并未把轉型金融納入綠色金融標準。但實際上這些項目具有減緩氣候變化的作用,比如說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就是其中之一。從應對氣候變化的角度看,在制定綠色金融標準中應考慮加強轉型需求,加強通過金融手段對轉型項目的支持。
他認為,核心問題在于標準制定是一個逐漸細化的過程,所以在這個細化過程中肯定會涉及到既屬于綠色也屬于轉型的項目,比如節能改造或者能效提升,需要進一步細化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