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租車手續還會降價嘛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時限由設區市的人民政府確定,根據市政府頒布的文件明確限定,經營權使用時限到時后無償要回,到時前,其合法經營權受到保護。
出租車手續,就是承包出租車經營權的一種合同關系,在合同到時前,兩方均應遵守契約精神,嚴格遵守承包協議商定權益義務。
如果承包經營權合同明確,經營權使用時限期滿的車輛應該無要求退出市場,退出的車輛由公司和車輛產權所有人自行處置,到時后無償要回經營權。則承包人應按照合同商定處置。
二、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實行運輸市場特別是客運市場準入制度,授權縣級以上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只有具備經營資質和經營條件的企業、人員和車輛,才有權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就出租車而言,個人沒有經營權,但必須是具有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資質的企業、具備資質的車輛和具有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所謂從事出租汽車運輸的個人,只是以承包或租賃形式從出租汽車公司取得的車輛或經營權。如果沒有營運牌照,就是非正式的營運車輛(也就是所謂的“黑車”)。沒有操作許可證你不能開車。
三、
如何辦理出租汽車營運證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出租汽車公司證書(無出租汽車公司證書的,可以參加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并頒發職業培訓證書,有工作單位后再領取資格證書);彩色近照:1寸2張,2寸1張。攜帶上述材料到報名處進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填寫申請登記表,參加學習培訓并通過考試,培訓學校將在《從業資格證》注冊窗口辦理,然后發放給申請人。持有丙級以上(含丙級)機動車駕駛證,有2年以上駕駛經歷;2.年齡不超過60歲;3年以上無重大交通事故;經出租汽車職業培訓考試合格,掌握相關道路運輸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乘客急救等基本知識,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服務監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