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辱罵交警男子朋友圈截圖
2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肖茹丹
近日,云南楚雄州南華縣一名男子因亂停車而被貼罰單,隨后他在朋友圈辱罵交警,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無獨有偶,陜西延安也有一名男子因同樣原因,被行政拘留7日。
事情發生后,一些網友質疑朋友圈為私人平臺,拘留的處罰是否過重?23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thecover.cn)聯系上南華縣公安局,對方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辱罵他人可處以10日以下拘留。
朋友圈罵警察 遭行政拘留
今年2月10日,南華縣雨露鄉人李某將愛車停在龍泉路博愛醫院地段,因屬于違章停車,執勤交警向他開具了違法停車告知單。
這讓李某相當不滿,為了發泄憤怒,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條內容,稱:“是哪個叫花子貼的罰單,左手貼左手斷,右手貼右手斷,闊(缺)錢么等你死要我燒給你”。這條朋友圈很快被舉報,南華縣公安局介入調查,并最終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無獨有偶,陜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官方微博在23日發布一條微博,稱網民李某因被違章停車貼條,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公開發布侮辱警察言論,被延安寶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查獲,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
網友質疑量刑過重 警方稱:有理有據
事情發生后,有網友質疑處罰是否過重,“我在朋友圈發條吐槽消息,就要被拘留?”“朋友圈是私人平臺吧,發幾句牢騷都不行?”
23日上午,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聯系上南華縣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對李某的量刑均是有據可依的。由于李某的朋友圈好友人數已經達到700余人,“相當于在700個人面前公開侮辱警察”,已經造成了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內容,公然辱罵他人可處以10日以下拘留。
律師:
朋友圈存在侮辱嫌疑 處罰適當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陳曄律師認為,根據李某在朋友圈發布的內容來看,“叫花子”“左手斷”“等你死”等字眼已經存在侮辱警方的嫌疑?!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42條規定,公安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這一點也得到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陳軍的認同。“朋友圈并非純粹私人平臺,也要受到法律約束,”陳軍表示,李某微信好友多達700人,發布的辱罵內容相當于是在公開場合。
此外寶塔警方也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那些企圖躲在陰暗角落里肆無忌憚評論的人,該在法律面前,對自己的口不擇言多掂量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