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信息顯示,被執行人甘薇,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申請執行人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執行標的金額約為5.33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6月26日,招行川北支行訴賈躍亭、甘薇及樂風移動香港有限公司、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在上海市高院立案。招行川北支行請求5名被告償還人民幣12,37億元,并請求對樂風公司及賈躍亭質押給其的若干股票行使質權的權利,招行川北支行同時申請了等值財產的財產保全和凍結。
法院在2019年1月24日宣判:樂風公司應于判決生效十日內償還招行川北支行借款本金港幣5.52億元,利息港幣0.22億元,罰息港幣0.40億元以及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而賈躍亭、甘薇以及樂視控股、樂視移動對付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