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破獲7起涉“兩卡”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5人,移送起訴19人。
5月24日,孫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在此之前,他還沉浸在發財的美夢中。一次,孫某在和前同事廖某聊天過程中得知,只要弄幾張銀行卡供他轉賬,每筆金額達到1000元可獲利4元。為了這蠅頭小利,孫某一口氣用身份證辦理了10張銀行卡交給廖某。隨后,廖某下載了一個App,孫某便幫助廖某將打入自己卡內的錢,轉到他的賬戶。短短1個多月,轉賬金額達159萬元。然而此時,民警已經將他鎖定了。
2020年11月初,董某刷到一條兼職刷單的視頻。隨后,他按照視頻提示,添加了視頻推薦的人為好友。然而,經了解,對方并不招聘刷單人員。對方稱,董某不出錢不出力就可以賺2000元傭金。董某便用身份證辦理了兩張銀行卡交給對方。6月7日,董某剛剛拿到傭金就被警方抓獲,同樣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警方提示
銀行卡等金融賬戶不可用于買賣和租借。在明知對方將賬戶用于違法行為還出售或出租銀行卡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不能因貪圖小便宜而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發現相關線索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