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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牽扯“大民生”,每一起案件的司法裁量,對背后的家庭來說都至關重要。年逾七旬的王老漢因老伴突然患病,向簽過合同的房東要求提前退房退租,在法與情的平衡中,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員額法官王峰溫情調解、細心說理,讓案涉當事人在化矛解紛過程中感受到了冰冷法律之外的司法溫度。
在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年過七旬的原告王某租賃被告齊某位于宛城區某處的房子,租期一年。因王某老伴突然身患重病,其年近百歲的老母親也需要人照料,王某欲提前退租。與被告齊某協商后,齊某表示王某可以轉租但按合同約定不同意退還租金。在與齊某及中介多方溝通無果的情況下,王某訴至宛城法院,請求齊某退還房屋租金6000元。
承辦法官王峰在接到案件后,通過梳理案情及與原、被告雙方多次電話溝通,總結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王某提前退租,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但王某目前家庭面臨難關,急需資金,本案的化解需要在法理和情理中找到平衡。
現場調解過程中,王峰法官就《民法典》中關于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向雙方進行解釋,一方面告知原告王某其單方解除合同確存在違約情形,應承擔相應責任,另一方面以情理感化、以事理說服,勸解齊某換位思考,相互諒解。最終,經法庭調解,齊某自愿退還王某租金4000元并當庭履行,王某將騰空清理后的房屋交付齊某,雙方握手言和。
該案的化解,是宛城法院全體法官“小案不小辦”工作理念的具體體現,是用心用情切實為群眾解除矛盾糾紛的縮影。下一步,宛城區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創新便民服務方式,以更多“小案”的精心辦理彰顯司法為民的情懷,讓每一個案件都播撒下看得見的正義之光。(供稿:高雁鴻)
關鍵詞: 南陽市宛城區法院溫情調解暖了退租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