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重拳反腐,個別官員依然不收手不知止,還有人稱“行賄受賄,乃古往今來官場通病”。此說大謬不然!即使是在封建社會,居官者中也大有拒賄的廉潔耿直之士,豈曰無人“抗拒得了”?
《唐書》中有這樣的記載:涇洲刺史段秀實要赴京任司農卿,臨行前再三叮囑家人:“途經歧洲,若將軍朱泚送物,斷然不可收。”到了歧洲,果然朱泚送來粗綾三百匹,家人再三辭謝,不成,只好收下。段秀實知道后怒斥家人,下令將這三百匹粗綾懸掛于公堂梁上。一則明己心跡,二則警示家人。自此,再也沒有行賄者前來。
拒賄成功,雖主要取決于段秀實的堅決,但也與他嚴格約束家人且家人積極配合大有關系。倘若家中有愛財之母、貪財之妻、斂財之子,段秀實態度再堅決,怕也難以成功。今世今人中的居官者,想要拒賄防變還應該養成良好家風。事實上,眾多被賄賂“糖彈”擊倒的官員,一開始自身并沒有貪占的主觀意念,恰恰是行賄者想方設法攻破其家門,終被貪母、貪妻、貪子所害。
唐代德宗時的宰相陸贄清廉正派,對下不貪,對上不捧。連唐德宗都認為他“清慎太過”,暗地派人送“密旨”:對饋贈一概拒絕,辦事恐怕不便,重禮可以不收,但像馬鞭、靴鞋一類的“薄禮”“收亦無妨”。
然而,即便是皇帝的“密旨”,也沒能動搖陸贄的節操,在他看來:“賄道一開,輾轉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已,必及幣帛;幣帛不已,必及車輿;車輿不已,必及金璧”。
“利于小者必害于大”,陸贄的拒賄之術至關重要。“涓流不止,溪壑成災”,大多數貪官并非從小就有貪念,甚至還有些曾是先進,當過模范。他們的墜落軌跡通常是:開始收幾萬膽戰心驚,慢慢地數十萬坦然處之,數百萬心安理得,數千萬并不滿足,上億自得其樂。不因“輕者”而動心,不為“小者”而受之,這才是從根上緊緊守住拒賄之門。
再看現今有些為官者,在大庭廣眾面前冠冕堂皇講原則,可在無人監督時便膽大妄為。無人監督,便欣然接受圍獵者送來的“香餌”,這里的教訓,就是缺少了抑或不明白拒賄需要“慎獨”的古訓。
古人早有不能“處顯而修善,在隱而為非”的忠告。南梁劉勰說:“不以視之不見而移其心”。東漢楊震一生做官清廉,面對有人“夜懷金十斤”賄賂嚴詞拒絕。明代李汰在拒賄金時詠了一首詩:“莫言暮夜無知者,怕塞乾坤有鬼神”。
行賄,本就是一種見不得人的丑行。故此,行賄者常常搞“隱賄術”,專揀“沒人看見”的時機,昏夜叩門、暗中密送。這正是考驗一個人意志的時候。能夠“慎獨”自律的,就能永葆本色;不能者,只要稍有茍且松動,不僅暗室欺心,還會成為圍獵者的俘虜,最終陷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