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用男方名義購買的房改房,歸誰所有?
河南鄭港律師事務所 周日影
小明和小紅因感情破裂而訴訟離婚,訴訟過程中,經法院查明,小明名下有一房改房,那么該房改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誰所有,又該如何分割呢?
首先,什么叫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是我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簡單的說房改房就是過去單位的福利房。房改房分為成本價房和標準價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
對于該房屋離婚時,如何進行分割?
答:區分情況:
①自然人以市場價和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的房改房,并將房屋權屬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其一:對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個人財產購買的房改房,法院具體可酌情處理。
其二:對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的房改房,不論是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為共同財產。
②自然人以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屬部分產權房,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可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后,可以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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