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市民提出的明確的隱私訴求,涉事公司還是一種不以為然的態度,當前隱私泄露現象之所以廣泛存在,很大程度上正源于此種淡漠的心態。
據報道,“池州智慧停車”公眾號是安徽池州主城區智慧停車系統的常用微信平臺,其本意是為方便市民路邊停車時查詢、繳費。近日有池州市民反映:“池州智慧停車”公眾號可隨便綁定他人車牌號,且能收到綁定車輛出入車位時間等信息。
對于潛在的隱私風險,負責該停車系統的公司相關人士表示,車牌號在公眾場所本來就是每個人都能看到的,“我們覺得這沒有什么問題,我們的系統這樣設定也是為方便市民操作繳費。”
如果只是從便利性來看,這樣的管理模式,確實能夠大大提升操作效率,節省司機時間。然而該公司的辯解,卻絲毫站不住腳。因為,車牌號是公開信息,不等于車牌號對應的行駛停車軌跡也有必要公開,這是兩碼事。
面對市民的擔憂,平臺管理方給出的解決方案是,“當事人可以帶上有效證件到公司申請單一綁定”,這本身是一種轉移責任的做法,明明是平臺方對隱私保護不力,為何解決之道是讓市民來跑腿折騰?
其實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要設置驗證程序,不是什么難事,平臺方面理應有保障用戶隱私安全的高度自覺。就算是為了方便市民操作考慮,那對于可能涉及的信息泄露危險,也應該提前告知,讓市民自主決定是否使用,而不是單方面地“為了你好”而容留隱私漏洞。
事實上,關于隱私保護,近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就提到,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圍、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
套用到此事中,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就該充分考慮車牌號被陌生人綁定后可能出現的信息泄露危險。如果只是為了方便圖省事,就降低隱私保障力度,陷用戶于未知的風險之中,那么這個所謂的智慧停車平臺何來“智慧”可言?
其實此事值得探討的地方,還不僅僅是綁定車牌號模式的不合理,而是面對市民提出的明確的隱私訴求,涉事公司還是一種不以為然的態度,認為“這沒有什么問題”,并將跑腿的責任推脫給市民。當前隱私泄露現象之所以廣泛存在,很大程度上正源于此種淡漠的心態。
不管怎么說,對平臺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如果用戶沒有公開的意愿,那就應該當成一種私密的隱私。“人們愿用隱私換便利”只是一種錯覺,正如此事顯示的,用戶更多時候并沒有太多的選擇余地,只能被動地接受平臺的設定。而這種個人信息處理的思路,無疑會將隱私安全推向更加不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