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靜芳 通訊員魏巍)“高價收購微信賬號,根據活躍程度和交易次數評定收購價格,最高1000元,立即到賬?!笨吹竭@樣的信息,還在向父母要零花錢的孩子會心動嗎?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少年未能經受住誘惑、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案件。
2021年2月,17歲的小梁(化名)在QQ群中看到了上述廣告后,便試著與對方聯系,沒想到對方還真轉來200元。小梁當即將自己實名注冊的微信賬號和密碼發送給對方,馬上又有200元到賬。小梁自認為發現了快速賺錢的路子,隨后主動聯系身邊的朋友和同學,迅速發展了多個收購微信賬號的下線,并通過下線再倒賣給不同買家,從中賺取差價。據小梁介紹,出售的微信賬號分為“半年活”“年活”等多種類型,“活”就是活躍程度。注冊時間、是否實名、是否綁定銀行卡、是否開通朋友圈、好友數量等都是影響微信賬號價格的重要因素?!白詴r間越久,好友數量越多,支付結算的交易次數越多,微信賬號就越值錢?!?/p>
小梁也曾找回過出售的微信賬號,發現有人利用虛構身份騙錢的聊天記錄和部分轉賬記錄,但此時的他已經無法抵制快速賺錢的誘惑。在明知對方可能將這些微信賬號用于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他仍繼續倒賣微信賬號。短短半年,小梁就獲利6000余元。他人利用小梁提供的微信賬號實施電信詐騙,一名被騙30萬元的被害人向林西縣公安局報案,小梁隨之案發。
2021年12月10日,小梁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向小梁出售微信賬號的朋友和同學,也分別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辦案檢察官提醒少年們,近年來倒賣銀行卡、支付賬戶、微信賬號等違法交易十分活躍,這些被買賣的賬戶、賬號多被犯罪分子利用,進行網絡賭博、洗錢、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因此,切莫貪小便宜而出售手機號、微信賬號、銀行卡、QQ賬號等,切莫傻傻充當了網絡黑客和不法分子的幫兇。如果發現個人網絡賬號、網絡身份被盜用,應立即向監護人說明情況,由監護人通報網絡運營者暫停服務、刪除或屏蔽相關信息,收集留存被盜用或非本人使用的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利益方警惕防范,向主管機關投訴,乃至提起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