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
文件提出,在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過程中,要堅持新建和存量并重,積極選擇適宜盤活的存量項目,通過產權交易、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挖掘閑置低效資產價值等多種方式予以盤活,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打通投資退出渠道,提升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積極性。優先支持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存量項目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揮社會資本專業優勢,提升項目運營效率。對盤活存量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要加強投融資合作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推動加快項目前期工作,促進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文件強調切實防范各類風險。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項目把關,確保項目符合“十四五”規劃《綱要》、國家重大戰略、產業政策等要求,依法合規辦理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手續。應主要選擇投資回報機制明確、具有合理收益水平的重點項目進行推介,堅決避免一哄而上。項目落地實施過程中,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加強政府信用履約建設,不做過頭承諾,切實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