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減輕各類企業負擔,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措施。
《措施》要求,落實對增值稅留抵稅額實施大規模退稅政策,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以及按照一般計稅方式納稅的個體工商戶,存量留抵稅額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
《措施》還提出,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或因落實防疫要求嚴重影響經營活動的,再免除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免除6個月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在協商的基礎上,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適當減免租金。
同時,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
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將2022年3月申報納稅期限由3月15日延長至3月31日,受疫情影響在2022年3月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完)
關鍵詞: 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