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的意見發布,提出加大住房公積金對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適度調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購買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
意見提到,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持續優化住房金融服務,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信貸需求。
為紓解疫情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困難,意見還提出,土地出讓價款在2021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繳納的,企業可申請延期60日繳納。屬于分期繳款的,各期繳款時間均可在原合同約定時間延期60日。延期繳款期間(60日內)不計違約金,不計利息。最后一日繳款日期是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以法定節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最后一日。
同時,從有效防范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角度出發,鼓勵信譽好、實力強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土地轉讓方式取得未開工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意見還要求,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代理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持續整治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范、監管有力的市場環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