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章云 王東風)記者4月20日從河南省林業局獲悉,《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長+檢察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近日印發。今后,河南將推行“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對林草濕地等生態資源保護上“雙保險”。
根據《方案》,林長組織領導責任區域林草濕地等生態資源保護發展工作。檢察長則當好“法治助手”,協助林長更好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幫助解決僅憑行政手段難以解決的林草濕地等生態資源保護難題,支持、監督有關職能部門在林草濕地等生態資源保護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職。
《方案》要求各地林業主管部門與檢察機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線索移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調查協作和檢測鑒定技術支持、聯合專項整治、調研機制,以及建立公益執法林和公益訴訟監督員等機制。
同時,各級林長辦公室和檢察機關及時總結推廣“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經驗,通過以案說法、法治宣講等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工作,形成全社會保護林草濕地等生態資源的良好氛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