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小昭
自三孩政策實施以來,多地密集發布生育支持政策。其中,各地紛紛推出了育兒假,育兒假的成本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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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人口學會公布的消息,近日,中國人口學會2022年年會社會性別專委會分論壇“新時代的性別平等與人口發展”在線上召開。在該分論壇上,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政策法規研究室副主任楊慧聚焦參加職工社會保險費用和假期工資兩項直接成本,進行育兒假成本的測算,測算結果顯示,從全國平均來看,符合休育兒假條件的每對夫妻所在企業,需要為每個孩子承擔1.72萬元的育兒假直接成本。
去年以來,各地紛紛修改人口與計生條例。從目前已經公布的修正案來看,各地普遍延長了產假、增設育兒假。根據《中國人口報》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司長楊文莊近日介紹,各地進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產假普遍延長到158天及以上,配偶陪產假一般在15天左右,均設立5~20天不等的父母育兒假,增加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相關條款。
其中,在育兒假成本支付來源規定方面,根據楊慧對截至今年4月底27個出臺育兒假規定的省份統計,有21個省以“育兒假視為出勤”“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等形式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4省未明確育兒假支付來源,廣東、湖北規定建立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
楊慧根據各省用人單位承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及全口徑月均工資,對育兒假帶來的直接用工成本測算發現,企業為每個孩子承擔1.72萬元的育兒假直接成本,其中,社會保險費繳費成本平均為0.34萬元、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平均為1.38萬元。
楊慧分析,育兒假是有代價的,社保性成本占兩成,工資性成本占八成。企業平均為每對有一個3歲(6歲)以下孩子的職工承擔萬元以上育兒假成本,足以降低其落實育兒假政策的積極性。
實際上,不僅是育兒假,產假的延長也意味著企業需要付出更多成本。
人口專家、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現在已經有多個項目的相關生育假期制度,但是,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還沒有很好建立起來,導致用人單位負擔更重,對于錄用女性職工的積極性就會下降,反而影響了女性職工的就業和事業發展。
去年,《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中,在“修改依據和理由”一欄中也提到:假期過長有可能影響女性就業,從長遠看不利于維護和發展女性權益。
因此,建立更多的生育成本分攤機制,強化公共服務和保障十分關鍵。董玉整認為,可以探索實施諸如稅收減免、績效獎勵等一些其他相關辦法和措施,多措并舉,打出組合拳,切實減輕用人單位假期用工成本負擔。只有多管齊下,形成養育成本共擔的社會機制,才能更好地促進企業愿意招聘女性、大膽培養使用女性,消除就業歧視。
在這方面,一些地方已經在探索。比如江蘇提出,要完善用工成本分擔機制。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生育二孩的給予50%的補貼,生育三孩的給予80%的補貼。
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日前提出,要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給予一定補貼,在省里的政策支持基礎上,力爭在補貼力度上有所突破。
在育兒假方面,楊慧認為,如何既落實育兒假,又不過多增加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離不開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她提出應擴大生育保險繳費對象與生育津貼支付范圍,企業和財政共同承擔育兒假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稅務部門對執行休育兒假的企業進行適當減稅等“三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