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1月20日訊(記者 郭文培)1月19日,深交所披露的一則紀律處分信息顯示,湖南景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景峰醫藥”)2020年投資收益披露出現差錯,該公司及其董事長兼總裁葉湘武、時任財務總監黃華分別受到通報批評的處分。
據了解,2020年5月、2020年9月,景峰醫藥分別轉讓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門慧聚藥業有限公司43%、20%的股權,上述股權轉讓在2020年年報中合計確認投資收益3.36億元。然而,2021年8月30日,景峰醫藥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稱,上述股權轉讓的會計處理存在差錯,經重新計算后,調減2020年度投資收益1.07億元,變動幅度為48.25%。
深交所認為,景峰醫藥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此,對景峰醫藥及其董事長兼總裁葉湘武、時任財務總監黃華分別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