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2月25日電 近日,山東省發改委發布《關于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山東省擬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2元(含稅)。
通知提出,山東省發改委同有關部門單位確定并及時更新虛擬貨幣“挖礦”電力用戶名單;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根據名單,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電力用戶停止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當地發展改革委應將相關信息(電力戶號、用電地址、停止“挖礦”時間)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省發展改革委通知電網企業停止執行差別電價。
通知還要求,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對電力用戶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前,應提前告知相關加價政策,引導用戶主動停止“挖礦”行為;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擴大政策影響范圍,增加政策的知曉度和透明度;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處、經濟運行調節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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