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預售制”代表委員的呼聲應有回響
不管是從防范房地產行業的金融風險,還是保障購房者權益來看,從商品房預售制逐漸過渡到現房銷售模式,是大勢所趨。
在去年多家房企出現債務危機的背景下,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再次提起對“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實行現房銷售”的討論。
商品房預售制度,也被叫做賣期房、賣樓花。據媒體報道,這一制度最早出現于中國香港。1994年,中國內地出臺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最初是為解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的問題。
不過,隨著房地產行業的高速發展,商品房預售之后,開發商因為資金鏈斷裂而無法按時交付的爛尾現象越來越多,給購房者造成了嚴重的利益損害。所以,近幾年來,取消預售的聲音越來越強烈,不少地方還曾有過現房銷售的試點。
對于購房者而言,現房銷售的確是一種更安全的模式,既避免了爛尾風險,還能扭轉開發商的強勢地位——現房銷售下,購房者如果覺得房屋質量有問題,可以直接選擇不買,而不必像預售制那樣,交了錢就幾乎沒有退貨的余地,只能選擇事后補救維權。
當然,取消預售會不會造成一些連鎖反應?答案是肯定的。
當初之所以推行預售制,正是為了解決房地產企業的融資難題。因為如果實行現房銷售,開發商需要沉淀大量的資金,前面要拿地,后面要蓋樓,很難支持大規模開發,難以保證商品房的及時供應。
預售制等于拿消費者和銀行的錢,提前給開發商蓋樓。資金周轉起來后,商品房的供應速度才能夠迅速跟上。在這個意義上,預售制對于早期商品房制度的建立的確起到了重要作用。
所以,要突然取消預售,自然不太現實。一旦全面實行現房銷售,很多現金流不足的中小房企可能就活不下去了;開發商需要持有大量現金,資金成本上漲,也會推動房價上漲。也正因如此,近幾年取消預售制呼聲不斷,試點也很多,但一直沒有實質性的全面推進。
但這并不意味著,商品房預售制應該當做一個遺留問題,一直保留下去。很多家庭投入全部身家買房,結果開發商爆雷,類似爛尾風險無疑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另外,開發商的預售宣傳和實際交付“貨不對板”,也是當下市場糾紛的一個重要焦點。
現在的房地產市場,正在從增量市場向存量市場過渡,新房需求在減弱,甚至一些城市出現了去化困難的局面。在此前提下,通過預售制來保障供應量,必要性其實沒有那么充足了,現房銷售的改革,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條件。
考慮到茲事體大,我們即便不能一下子突然取消預售,在預售監管機制上,也應該學習一些優秀經驗,或者采取分步走的形式,逐漸過渡到現房銷售。比如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盧天錫就建議,調整購房款付款方式,改變當前由購房人“一次性全額”付款(含按揭貸款)并由監管部門按進度撥付預售資金的模式,變為購房人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的模式,即在工程投資額或工程形象進度達到一定標準后,由購房人繳納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剩余款項按預售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分期支付,項目達到竣工交付條件后支付尾款,其中一定額度轉入由政府監管的質量保修金專戶。申請銀行貸款的,后續按揭款根據預售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逐步發放貸款。這樣既保障了開發商的資金需求,減少挪用的風險,還能夠最大程度減少購房者的損失。
現實中,一些開發商在地基都還沒有打的前提下,就開始預售賣房了。所以從一次性全額付款,到按照工期和進度分期付款,既能減少爛尾風險,還可以由此慢慢過渡到現房銷售。
不管是從防范房地產行業的金融風險,還是保障購房者權益來看,從商品房預售制逐漸過渡到現房銷售模式,將成為趨勢。即便眼下無法一步改到位,在探索分期付款之余,對于預售資金也應該有更嚴格的監管,為購房者免除后顧之憂。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