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對外發布。
通告顯示,北京市政府決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圖片來源:網頁截圖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
具體尾號限行和日期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