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1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通報貴州省首例破壞生態環境認購“碳匯”案。貴州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李麗會上表示,上述案件是貴州法院首次嘗試通過認購“碳匯”開展替代性修復,是貴州環境司法的一次有益嘗試。
2021年5月,劍河縣村民羅某松持過期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采伐杉木469株,蓄積126.7286立方米。劍河縣人民檢察院以羅某松涉嫌濫伐林木罪向雷山縣法院提起公訴。由于劍河縣森林覆蓋率達70%以上,適宜補植復綠的地點難落實,雷山縣法院創新思維,與公訴方共同協商,提出以認購“碳匯”的方式開展替代性修復。羅某松按照林業部門的測算,自愿認購20668.8元(人民幣,下同)的林業碳匯量,并與公訴方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該協議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未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且符合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行動,雷山縣法院日前對上述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羅某松認罪認罰,繳納了認購“碳匯”的價款,人民法院對其從寬處罰,以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4000元。
碳匯一般指通過植樹造林、植被恢復等措施,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從而減少溫室氣體在大氣中濃度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李麗表示,上述案件中,貴州環境司法中首次引入“碳匯”修復理念,體現了法院充分發揮環境司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案件在追究行為人濫伐林木刑事責任的同時,對其破壞生態造成的損失,行為人通過認購“碳匯”承擔了民事責任,體現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案件還探索了檢察機關與當事人在訴前達成磋商協議的司法確認制度,進一步推動了環境公益訴訟工作。
作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生態“顏值”逐年攀升,近十年林地面積增加了24.44%,森林覆蓋率達62%左右,林地面積是耕地面積的三倍以上。率先探索環境資源審判的貴州設立了中國首家環保法庭。2021年貴州全省法院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9325件,審結7913結。
貴州法院將進一步加強世界自然遺產地、“天眼寧靜區”等的司法保護工作,凸顯貴州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特色,打造貴州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品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