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下發了《關于信托公司風險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未來融資類信托業務又將如何展開,引起媒體廣泛關注。
近日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監管政策不會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開展融資類信托業務,而是逐步壓縮違規融資類業務規模,促使其優化業務結構,直至信托公司能夠依靠本源業務支撐其經營發展。未來融資類信托業務將更多由管理規范、風險控制能力強、資本實力強的信托公司開展,保證受托履職到位,業務風險可控,真正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
他談到,從融資類信托這類具體業務來看,廣義的融資類信托既包括通道類融資信托業務,也包括信托公司主動管理的融資信托業務,需要重點壓降的:一是各類金融機構借助信托通道開展監管套利、規避政策限制的融資類業務;二是信托公司偏離受托人定位,將自身作為“信用中介”,風險實質由信托公司承擔,違法違規開展的融資類業務。
上述負責人同時對《通知》內容進行了解釋,他表示,《通知》對信托公司提出了“三位一體”的工作目標,重點是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內外風險資產的處置和化解工作,其次對壓降信托通道業務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再次為要求信托公司壓降違法違規嚴重、投向不合規的融資類信托業務。
另外,《通知》是落實資管新規的具體監管舉措。他談到,資管新規頒布后,對資金信托整改工作要求一直沒有變化,相關政策要求具有連續性,市場也早有預期,也給了市場和信托公司充分的消化時間。
此外,《通知》體現了銀保監會黨委鞏固亂象治理成果的決心。堅持“去通道”目標不變,繼續壓縮信托通道業務,逐步壓縮違法違規的融資類信托業務,鞏固信托業亂象治理成果,引導信托公司加快業務模式變革。這個決心是明確的和堅定的,壓降通道業務和融資類信托業務,不僅過去要求壓,現在要求壓,今后還會要求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