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嚴打資金套利之下,銀行結構性存款出現大降。央行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全國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約為10.83萬億元,較5月末降低1.01萬億元左右,重回今年年初水平。
6月結構性存款大幅下降主要是受中小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下降影響,中小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較5月末減少6103.9億元,約占總降幅的六成。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對于銀行而言,結構性存款規模的壓降,將利于降低銀行整體負債成本,同時并不會縮小銀行體系內一般性存款的總規模。
結構性存款“熄火”
繼5月小幅下降3000億元后,6月結構性存款出現明顯降低,較5月下降了10109.2億元,基本抹去年內漲幅。“這主要是由于監管對企業套利與資金空轉的重拳打擊,打擊資金套利是5月以來政策的主要導向之一,結構性存款是其中重要一環。”某國有大行交易銀行部人士第一財經記者說。
此前為應對疫情沖擊,央行加大流動性投放,市場資金利率一路下行,諸如短貸、票據、短融等融資工具的成本下降,而銀行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等收益率下降較為緩慢,由此,企業套利之風再起,進而推動了結構性存款的大增。
數據顯示,今年前四個月,結構性存款余額連連上漲,截至4月末,全國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達12.14萬億元,創歷史新高,其中,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余額分別為17966.21億和56311.73億元,分別環比增長6.65%和9.52%。
“結構性存款規模的攀升也反映出銀行‘攬儲’壓力的上升。”一位分析師稱,自疫情發生以來,銀行不斷加大信貸投放力度,與之對應,銀行負債壓力也在上升。因為在流動性風險監管約束下,銀行需滿足流動性匹配率、凈穩定資金比例等監管指標。
但自5月以來,監管層著重強調打擊資金套利,結構性存款作為其中重要一環亦被關注。前述國有大行交易銀行部人士告訴記者,在5月末,就有大行收到關于結構性存款的窗口指導。“當時一些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被點名,主要涉及的是合規問題,監管認為存在‘假結構’,被要求整改。”
部分商業銀行則于6月收到窗口指導,要求規范結構性存款管理并壓降規模。6月12日,北京市銀保監局還發布了《關于結構性存款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要求結構性存款增長過快的銀行逐月壓降規模、杜絕“假結構性存款”、“企業套利”與“資金空轉”。
“監管層的意圖是打擊資金空轉套利行為、降低負債端成本,避免削弱監管部門引導金融機構降低實體融資成本。”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對記者說。
受此影響,結構性存款一時“熄火”,5月、6月規模連續下降,基本抹去年內漲幅。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全國大型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39970.15億元,全國中小型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68305.55億元。
從降幅來看,6月結構性存款大幅下降主要是受中小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下降影響,中小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較5月減少6103.9億元,約占總降幅的60.37%,而大行降幅為1614.52億元。
“一直以來,中小行就是結構性存款發行的主力,主要是為了拉動銀行存款。”周茂華對記者稱,受疫情影響,中小行負債端面臨較大壓力,但由于發行同業存單優勢不如大行,因而更傾向攬儲,以高收益吸引資金,與之相對,當受到監管約束時,中小行結構性存款壓降幅度也較為明顯。
結構性存款的下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套利空間的收縮,這在票據融資的規模變化上也有體現,6月票據融資規模下降2104億元,為2018年4月以來首次減少,環比大幅少增3690億元。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這主要與監管打擊企業“票據貼現—購買結構性存款”套利行為有關。
不過,普蘭金服副總裁周海濱對第一財經表示,除了監管嚴控外,票據行業某種程度上屬于逆周期行業,6月份經濟已經出現明顯復蘇,因此票據規模增速有所下降也算正常。
利于銀行降低負債成本
不僅僅是規模的下降,近來結構性存款收益率也有下跌。據融360大數據研究院不完全數據(主要監測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6月結構性存款發行量為559只,其中,人民幣結構性存款平均期限為147天,平均預期最高收益率為3.93%,環比下降61BP(基點),國有銀行結構性存款的平均預期最高收益率低于股份制銀行。整體而言,結構性存款到期收益率呈小幅下降趨勢。
結構性存款收益率的下降也將利于銀行降低負債成本,進一步壓縮套利空間。從組成上來看,結構性存款收益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存款產生的固定收益,二是與標的資產價格波動掛鉤的投資收益。
此前,“假結構性”產品就借著未嵌入金融衍生品,或者是設置可100%觸發高收益的條件,再或是提供了較高的保底收益率,從而讓投資者拿到高收益,實為高息攬儲。
光大證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張旭對記者稱,過去幾年,結構性存款被部分銀行視為吸收一般性存款、緩解負債壓力的工具。但從銀行業的角度說,結構性存款并不會增加一般性存款的總量,僅僅是將傳統存款轉變為了結構性存款,即將A銀行的存款吸引至了B銀行。
華創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周冠南也表示,結構性存款的壓降并不一定造成(存款)總量減少,更多會造成存款在銀行體系內的轉移。
“在這個過程中,銀行的負債成本會提高。一方面,結構性存款本身的利率高于一般性存款,增加銀行的負債成本;另一方面,結構性存款與其余負債工具之間的比價效應會拉高后者的利率,進一步提高銀行成本。”張旭說。
近期在息差收窄的背景下,不少銀行正加緊負債成本管理。特別是對于中小行而言,“當前由于缺少客戶與存款,再加上主動負債渠道相對較窄,在利率改革深化與金融脫媒的背景下,中小行相對大行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負債壓力較大。”周茂華對記者說。
不過,周冠南還提及,結構性存款僅是約束“高息攬儲”的一環,是壓降企業投資收益約束套利行為的手段之一,更重要的是規范銀行的存款利率定價機制以約束高息攬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