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龐大社區流量的物業企業能否通過開展多種經營來“掘金”?一份新出爐的政府文件為物業企業抓住社區“最后一公里”商機提供了政策支持。
1月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從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健全業主委員會治理結構、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推動發展生活服務業、規范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強化物業服務監督管理等6個方面對提升住宅物業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在社區服務業方面,《通知》明確,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經紀、快遞收發等領域延伸,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滿足居民多樣化多層次居住生活需求。
根據《通知》,對于開展養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務的物業企業,可依規申請相應優惠扶持政策。
“上述政策可以看作是物業企業的‘春天’已經到來。”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告訴第一財經。在他看來,放寬對物業企業的經營權限是此次文件的最大亮點。隨著物業企業的業務范圍的擴大,其經營水平和服務能力也將獲得提升。
多種經營:風口還是雞肋?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物業企業涉足“多種經營”。然而,量的積累卻沒有帶來質的飛躍。
一方面,業主更青睞“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另一方面,物業公司缺乏的多市場化的多種經營理念,和充足的資金支持,所提供的社區增值服務常中途夭折,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
針對物業公司“多種經營”難以維系的問題,住建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在解釋該《通知》時表示,物業企業在開展社區增值服務時,應推動生活類產品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
《通知》指出,引導物業服務企業通過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提供定制化產品和個性化服務,實現一鍵預約、服務上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養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務,可依規申請相應優惠扶持政策。
嚴躍進認為,在社區“定制化”產品中,養老和托幼是這兩年住宅項目較為關注的內容,目前成功的案例卻比較少?;谖飿I企業對于社區的熟知優勢,有助于社區養老、托幼等服務便捷化、低成本化開展,真正利好于業主。
在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到,擴大養老托育服務的多方參與、多種方式的服務供給。優化居家社區服務,發展集中管理運營的社區養老和托育服務網絡。
隔行如隔山,物企“跨界”開展養老等具體業務,如何取信于業主?相比市場上的專業團隊,又有哪些優勢?
合肥市靜安物業副總經理栗慧君告訴第一財經,通過提供基礎服務,物業公司擁有了廣闊的社區流量資源,提升了業主信任度。同時,依據大數據分析,物業公司熟悉業主的具體需求,可以提供有針對性的增值服務。
根據《通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采集房屋、設施設備、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數據,共享城市管理數據,匯集購物、家政、養老等生活服務數據。
對于《通知》中有關“物企開展社區增值業務可獲得政策支持”的規定,栗慧君期望很大。她表示,由于此類業務前期存在管理經驗、人才、資金方面的缺口,經營風險大。中小物企在推進此類服務上步伐較緩,該政策的出臺,就中小物企而言,無疑是一大利好。
迎來“雙重身份”
伴隨《通知》的出臺,物業企業將迎來“雙重身份”:一是作為企業來運營物業項目,提供基層服務和增值服務;二是作為基層治理的一員,承擔社會治理的責任。
住建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物業管理與基層社會治理融合不夠,政府資源與管理向小區延伸不夠,物業管理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物業服務質量有待提高。有關職能部門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執法不進小區的現象,小區內違法違規行為得不到及時查處。
根據《通知》,物業企業將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并將落實街道屬地管理責任。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期間,街道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應對工作,并給予物資和資金支持。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承擔公共服務事項的,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相應費用。
嚴躍進認為,上述規定意味著,物業企業的責任與權利將同時擴充。同時,在基層治理中,物業企業責權邊界的進一步明確,也有利于物企更好的開展社區服務工作,并推動物業服務規?;?。
他還認為,物業企業承擔起社會治理的職能,不但能督促其完善基礎服務業務,也有利于其提升產品力,為其開拓社區增值服務業務,講好品牌故事做鋪墊。
《通知》明確,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兼并重組,推動物業服務規?;?、品牌化經營,提升整體服務水平。
《通知》還擴展了物企的管理覆蓋范圍。其中包括,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在管項目周邊老舊小區。暫不具備專業化物業管理條件的,由街道通過社區居民委員會托管、社會組織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實現物業管理全覆蓋。
嚴躍進認為,“拓展資產管理范圍”的規定,一方面,助力于物企更好的融入社會治理;另一方面,也讓物企的經營范圍得到延伸。“在該項規定落地后,對于涉及到房屋經紀、租賃的業務,物業企業也可以開展,這樣將有利于盤活存量市場。但前提是,物業企業不能參與房源炒作,尤其是一些學區好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