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兼顧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穩定性及法律執行的強制性,都需要更加科學的方式來解決,這不僅需要強大的執法能力,還需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發揮集體協商作用。
近日,某互聯網公司員工在凌晨下班回家途中意外離世的消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由此引發的關于拼搏奮斗與加班文化、員工權益與企業管理等話題,更是引發熱烈討論。
“5+2”“白+黑”“周六保證不休息,周日休息沒保障”……近年來,類似的“996事件”中有關個人奮斗的表達,其實體現了勞資雙方權益和義務的配置問題??隙ㄕ哒J為,堅持“996”是改變命運的途徑,甚至個別企業家把“996”視為“個人修來的福報”,認為員工不僅不應該反對,而且應該感恩。反對聲音則認為,“996”工作模式違反《勞動法》,嚴重損害勞動者身心健康,不僅不利于勞動者個體全面發展,從更宏觀角度來說,還可能抑制消費和忽略子女培養,甚至對人口結構產生影響。
種種爭議背后,既反映了以互聯網經濟為代表的非公企業在吸納就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中確實存在過度勞動現象。需要強調的是,社會對普遍存在的“加班文化”有爭議,主觀上絕非為不想勞動、不愿奮斗找借口。勞動創造幸福,奮斗鑄就偉大。無論是向往美好生活的每一個個體,還是在經濟下行壓力中負重前行的企業,都需要把艱苦奮斗作為干事創業的精神支柱。但無論如何,不能把“強制加班”和“艱苦奮斗”畫上等號。經濟學和管理學的經驗告訴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并不是讓員工加班時間越長越好。如果將員工加班與為企業奮斗強行聯系起來,而對犧牲的勞動者權益視而不見,不僅容易在員工內部滋生“磨洋工”心理,打消奮斗積極性,也不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自愿加班、普遍加班、勞動監察等問題,其實是個老問題。由于勞動權益保護的監管政策往往有滯后性,常常是事情發生后才能進行處理,企業的一些違規行為便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同時,企業里勞動者自主加班的現象,很難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加班,這對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也帶來一定難度??梢灶A判,隨著新就業形態、共享經濟等出現,未來的就業渠道將更加多元,就業方式將更加靈活。如何兼顧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穩定性及法律執行的強制性,都需要更加科學的方式來解決,這不僅需要強大的執法能力,還需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發揮集體協商作用。
新時代是奮斗出來的。奮斗精神,將是未來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詞。在鼓勵奮斗的同時,也要努力保護好奮斗者。我們期待,理想的工作日制度規范,不僅要讓勞動者更努力工作,更要激發勞動者更高效工作,不僅只有“快”工作,也要有“慢”生活。要讓奮斗的勞動者像不斷涌現的新職業和新業態一樣,充滿創新活力,激發奮進力量,用奮斗書寫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