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裁判文書網公示,上海人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員工以公司名義向服務商收取服務費,并隱瞞同事離職事實從而代收其薪資,共涉案金額80萬元。
上海人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人租賃),成立于2015年,由人人金融控股,是紐交所人人公司旗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融資租賃業務。
被舉報后自動退贓投案
2015年9月以來,陳某明在任人人租賃二手車融資租賃業務區域經理期間,在西安及重慶區域開展二手車融資租賃業務時,向與公司有合作的16家二手車商謊稱,該公司在合同約定的利息之外收取“服務費”,共收取16家二手車商服務費約49.90萬元。
2016年2月-2018年1月,陳某明向公司隱瞞兩位入職員工離職的事實,虛報、冒領已離職人員工資、提成及差旅費等共計約31.04萬元。
案件審理期間,人人租賃稱其在2018年1月31日收到了肖某某所發郵件,陳述了陳某明私自從車商處收取“服務費”以及吃空餉的情況。2018年2月2日,陳某明向公司退款46.7萬元,金額與郵件描述相符。
2019年5月8日,被告人陳某明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16家二手車商被騙
被騙數萬“服務費”的是16家二手車商,但一邊主張受損一邊扣下退款的卻是人人租賃。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人人租賃在2018年就查實了陳某明收受二手車商"服務費"的行為并不合規,并在收到舉報郵件后的第三天,就受到陳某明的退款。
但是直到法院查明,其仍未能給二手車商一個明確的退款時間和答復。
人人租賃給出的理由是:陳某明退還的錢款未載明款項性質,公司認為屬于陳某明侵吞公司的錢款以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均屬公司財產。
本不應該是二手車商承擔的費用,退回遙遙無期。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明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陳某明犯職務侵占罪罪名成立,結合其自首以及主動退贓等情節,法院判決如下:
陳某明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又六個月;退賠上海人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342344.03元。
陳某明認為原判量刑過重,請求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二審法院認為,原判對其量刑并無不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