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據微信公眾號“深圳發布”消息,《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于6月2日起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針對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的網絡平臺利用大數據“殺熟”問題,此次條例確立了數據公平競爭原則,規定市場主體不得實施侵害其他市場主體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
違法上述規定的,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并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并可以給予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關閉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