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滇中新區制定出臺《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報告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破解工程建設項目監督難題,從制度層面壓縮工程建設領域權力尋租設租空間,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廉潔、高效運行,深入推進“清廉新區”建設。
《規定》明確了領導干部在工程建設領域中屬于違規插手干預,必須登記備案報告的情形,涉及項目審批、招標采購、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等方面,突出了可操作性。
《規定》緊盯“關鍵少數”,聚焦招標采購、項目立項、項目審批、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等極易產生利益鏈條、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將監督檢查的著力點放在關鍵崗位、關鍵人員上,找準要害、捏住“七寸”,切實提升監督執紀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同時《規定》也明確對滇中新區以外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新區工程項目建設的,也須登記備案并按干管權限函告相關紀檢監察機構。
《規定》要求,對滇中新區領導干部違規插手重大事項的,應當予以拒絕并做好記錄,同時立即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報告,并如實填寫《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情況報告備案表》,經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簽閱后,于3日內向所在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報備。新區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等重大事項情況,應當作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