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積極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的制度環境,《清鎮市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于日前出臺,從大力引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大力實施項目技術攻關、加強創新平臺建設、推動孵化載體提質升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十個方面給予補助。
大力引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推動規模以上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雙提升”,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新引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到期重新申報認定成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補助。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進入聯網直報平臺進行填報并在稅務部門申報加計扣除的企業,經貴陽市科技局評估核定后,按照貴陽市級補助金額給予1:1配套補助,單個企業每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50萬元。
大力實施項目技術攻關。對獲得國家、省、貴陽市科技重大專項的,分別按照所獲得重大科技專項資金的25%給予配套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分別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獲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除享受國家、省相應補助外,分別給予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補助;對新獲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工業設計中心給予國家級350萬元、省級70萬元獎勵。
推動孵化載體提質升級。鼓勵龍頭骨干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清鎮市建設創新創業平臺,對新認定的清鎮本級、貴陽市級、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補助。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當年在全國技術合同認定服務網實施技術交易且單項交易額度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企業,按技術合同中實際發生的技術交易額的1‰予以獎勵,每家企業給予年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助。
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及應用。對個人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后資助3000元/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資助1700元/件;對已授權的職務發明專利給予1000元/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分別給予500元/件的資金獎勵。
打造創新人才高地。對直接引進人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的高新技術企業、大數據企業、科研機構,按每人10萬元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獎勵;對本市高層次人才(包括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領銜在清鎮市主導實施應用的國家、省、貴陽市科技計劃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項目補助。
助推鄉村振興。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貴陽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實施數字化轉型升級的相關農業企業,其實施的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獲得國家、省、貴陽市優秀示范評選的,按照單個項目50萬元、15萬元、10萬元給予資金支持。
加快數字經濟培育。對在清鎮新注冊成立的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利網及其相關服務業的企業,并按照規定正常納稅且當年實現上規的獎勵10萬元;對清鎮已注冊的規模以上大數據企業,營業收入連續3年增長率實現2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5萬元,營業收入連續3年增長率實現3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10萬元,營業收入連續3年增長率實現4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