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日前,《延禧攻略》短視頻算法推薦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開庭。
《延禧攻略》海報據法院介紹,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今日頭條App,利用算法推薦技術,將用戶上傳的截取自《延禧攻略》的短視頻向公眾傳播并推薦,播放量極高,侵害了愛奇藝公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要求字節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0萬元。
北京海淀法院經審理判決字節公司賠償150萬元及合理開支50萬元。雙方當事人均不服,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在今年4月20日舉行的庭審中,愛奇藝公司上訴稱字節公司被訴侵權行為成立,一審判決賠償過低,不足以彌補愛奇藝公司的經濟損失,請求改判支持愛奇藝公司的全部一審訴訟請求。
庭審現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供圖字節公司上訴稱,愛奇藝公司未能證明其獲得了《延禧攻略》全部著作權人的授權;字節公司與用戶不構成分工合作,共同侵權;愛奇藝公司發送的預警函不構成“有效通知”,字節公司主觀上沒有明知或應知,且主動采取了版權管控措施。據此,字節公司上訴請求改判駁回愛奇藝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
庭審中,合議庭歸納了雙方爭議焦點。其中包括,愛奇藝公司是否享有涉案電視劇《延禧攻略》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有權提起本案訴訟;字節公司與短視頻上傳網絡用戶之間是否構成分工合作,共同侵權;字節公司是否構成幫助侵權;如認定侵權責任成立,如何確定字節公司應賠償的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數額等。
雙方當事人就上述爭議焦點充分表達觀點,并進行激烈辯論。庭審持續逾三個小時。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