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廳26日消息,為推動旅行社紓困政策措施落實,進一步減輕旅行社現金流壓力,拓展其發展空間,該廳近日下發通知,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申請全額暫退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按照該通知要求,享受暫退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請將暫退比例提高至100%,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當日)期間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可為應交納數額的100%,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此外,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旅行社需填寫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申請表或者暫緩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申請表,提交相應資料由該省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門審核辦理。
同時,各市文旅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第一時間將相關政策通知轄區旅行社,主動對接金融機構給予政策支持,優化創新辦理流程,為旅行社提供“不見面”“零跑動”“一站式”便捷貼心服務。(完)